全市安全生产动态信息 第9期
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夏季行动”查处一起
违规向餐饮企业配送醇基燃料案件
达日汉夫副市长带领市公安局督导组于8月4日在对临河区全市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二次全国集中统一行动督导过程中发现部分烧烤店同时使用燃气和醇基燃料两种燃料的情况,经进一步深挖彻查,发现张震、张承文在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冒用巴彦淖尔市邦基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违规向光辉路穆萨烧烤店、王府小区万州烤鱼、逸城首郡二大妈饭店、水源路配配猪爆炒、临河一中附近红军烧烤、今日尚品西门泽计老酒馆等多家餐饮企业配送醇基燃料。8月11日,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张震、张承文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并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收缴的1525千克醇基燃料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依法处置。
经询问,违法人张震、张承文两人冒用巴彦淖尔市邦基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违规向乌海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分公司购买工业副产品醇基液体燃料(每升的价格在1.2元至1.7元之间),之后销售到临河区的餐饮店(每升卖1.8元至2元)。通过联系乌海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分公司,两公司均称未向私人或无资质的企业或单位售卖醇基液体燃料。
为进一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分别向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临河区应急管理和临河区生态环境等单位移交线索,进一步对涉案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9月25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拍卖后,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我局委托内蒙古峻予能源有限公司对收缴1525千克醇基燃料依法处置。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市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与各责任单位合作配合,凝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切实抓好“预防关”、紧盯“重点关”、严格“执法关”、压实“责任关”,坚决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守牢安全发展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