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粉尘涉爆专项执法小分队会同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对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开展粉尘涉爆专项检查。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4项违法行为:1、精炼车间除尘器未设置进、出风口风压差监测报警装置;2、精炼车间室内北侧除尘器未采用无焰泄爆装置;3、精炼车间阳极炉控制室一氧化碳探测器报警值未按规定校验,且控制室内报警控制器不能有效联动报警;4、精炼车间室内南侧除尘器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其中第4项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查处理由及结果】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已对该公司立案处理。同时,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我局现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无防爆措施的除尘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