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五项举措强化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职责
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市应急管理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到位,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是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外出报备工作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外出必须向旗县应急管理局进行报备;外出期间必须进行安全责任委托,被委托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切实管理好本单位的一切安全生产事务。
二是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履职能力考试。实行逢安全许可必考、逢执法检查必考、逢专项整治必考,通过考试提升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是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在企业内部向全体职工公示,接受员工的监督。
四是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的行为,实施约谈。约谈过程中,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反思工作失误之处,作出检讨,并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履职作出承诺。市应急局对承诺情况依法进行复查。
五是强化监督落实,严查主要负责人违法行为。对主要负责人涉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立案查处,严肃问责,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倒逼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