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为预防和减少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自治区政府制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市应急管理局针对《管理规则》及时开展了相应的宣贯工作,并在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上进行了集中学习。
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管理规则》要求对辖区内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进行排查摸底、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包括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14户,其中13户企业按照《管理规则》要求配备了经理,实现了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督促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建立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信息档案,同时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参照《管理规则》要求聘用经理,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