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时间:2021年9月29日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9日
我市启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2021年
第二轮专项检查行动
按照应急管理部部署,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统一安排,结合《巴彦淖尔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2021年第二轮专项督导检查方案》要求。近日,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支队带领相关专家组成专项检查组赴我市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同时,我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带领相关专家组成专项工作组赴阿拉善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2021年第二轮专项督导检查全面启动。
赤峰市专项督导检查组在我市开展全覆盖检查
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和消防救援总队印发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检查形式为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盟市级交叉互查全覆盖、自治区和应急管理部抽查核查。赤峰市对我市15户重大危险源企业全覆盖,我市督导检查阿拉善盟27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我市专项督导检查组在阿拉善盟开展检查
各专项督导检查组认真执行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指南(试行)》要求,逐步细化检查流程,逐条梳理检查内容,逐项对标检查规范,确保做到“流程统一、对标规范、检查细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交办属地应急管理和消防部门督办整改,同时对问题整改的措施和时限提出具体要求。
专项督导检查组对表核对重大危险源现场
下一步我市各地和相关部门将认真跟踪督导落实,组织整改验收,通过严管重罚,督促企业增强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各类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