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受各类气候综合因素影响,我市范围内极端天气较多,造成风雹、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共24起,导致7个旗县区74个苏木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入冬以来,我市提前部署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经过严格申报、评审、审批等流程,并结合新上线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审批,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
为切实做好我市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联合财政局成功向上级部门争取到2024-2025年度中央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4193.53万元,资金额占中央下达自治区救灾总额的14.96%,我市争取到资金数量排全区十二盟市第三位。救助资金于1月20日通过“惠民一卡通”全额发放到我市7个旗县区201612名受灾需救助困难群众手中,及时将党中央的关心和关怀送达受灾群众,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受灾群众送去一份温暖与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