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于2019年12月13日依法作出了撤回巴彦淖尔市恒大化玻仪器有限公司和巴彦淖尔市盛博化工商贸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内蒙古科友仪器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于2019年12月13日到期自动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和第四项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巴彦淖尔市恒大化玻仪器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盛博化工商贸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科友仪器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