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回许可证的公告
经核查,因《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18265-2019)重新修订,并于2019年11月1日实施,巴彦淖尔市恒大化玻仪器有限公司和巴彦淖尔市盛博化工商贸有限公司的现有危险化学品商店布置在居住建筑内,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 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18265-20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撤回巴彦淖尔市恒大化玻仪器有限公司和巴彦淖尔市盛博化工商贸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