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应急烟花爆竹公示〔2024〕4号
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烟花爆竹
批发企业公示
按照应急管理部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要求,由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通过企业自评、市应急管理局评审和审核,磴口县旺春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来电、来信反映该企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
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李珂
联系电话:0478-8528023
地址: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大楼309室。
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