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监管行政审批特殊环节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内矿安函〔2025〕104号)要求,巴彦淖尔市矿山安全监管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矿山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对含有特殊环节的,对其设立背景、必要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整理,形成了《政务服务特殊环节清单》(附件1)、《政务服务特殊环节保留清单》(附件2)、《政务服务特殊环节取消清单》(附件3)、《特殊环节清理规范数据统计表》(附件4)。
本次共梳理汇总本系统、本领域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四级具有特殊环节的政务服务事项3项,汇总特殊环节4个,保留特殊环节4个,取消特殊环节0个,取消比例为0%;法定特殊环节总时长9个工作日,清理规范后承诺特殊环节总时长9个工作日,压缩办理特殊环节时间0个工作日;清理规范后,已按照新的方式办理办件0件。
经过本次清理规范,本系统、本领域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四级具有特殊环节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已完成线上线下办事指南的修改完善;《政务服务特殊环节保留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已按要求录入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涉及使用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办事的情况。
巴彦淖尔市矿山安全监管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