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

您当前的位置:
 
巴彦淖尔市防洪防汛安全公告
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
    http://yjglj.bynr.gov.cn 2025-07-02 11:53 访问量:207
 
 

广大市民朋友、各生产经营单位:


 

当前,巴彦淖尔市已进入主汛期,短时强降水、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进入多发阶段,极易引发山洪、城市内涝等自然灾害,为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现发布防洪防汛安全公告:


 

一、关注天气变化。请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微信群、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安全预警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提高预警和防范能力。


 

二、减少户外活动。遇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时,注意远离河道、涉水景区、危旧建筑和城镇低洼易涝点等危险区域;远离大树、高塔、广告牌等高大物体;远离未完工建筑工地、围墙、棚架等搭建物;远离路边的电箱、电桩等用电设施,防止因漏电引发危险。


 

三、注意居家安全。大风、暴雨来临时关好门窗,检查门窗是否坚固,以及固定物是否牢固。室内如遇进水险情,提前切断电源、煤气阀门,高层住宅居民应将阳台外墙、房顶放置的花盆、杂物、悬吊物品等转移至安全地带,以免被大风吹落造成伤人事故。


 

四、谨慎车辆行驶。遇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时,开车在外的应低速缓慢行驶,及时打开雨刮器、警示灯、防雾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变道时多观察,注意易积水路段的涉水交通标线,不要强行通过积水路段。


 

五、做好安全教育。暑期以至,请学校和家长务必加强学生和子女的防汛避险安全教育,强化涉水安全意识,严禁在水库、河道等蓄水区域或行洪区域嬉水、游泳,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切忌盲目涉水。15公分深度的流水就能使人跌倒,可能有致命危险,切勿进入或通过设有警示标志的滑坡、崩塌危险区、危险过水路面等,应尽快将车辆停靠在地势较高、安全稳固的区域,不可冒险强行通过。


 

七、熟悉撤离路线。居住在易受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群众,要提前熟悉自救互救知识和转移避险路线,一旦发生险情,要积极主动紧急转移避险,迅速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人身安全。


 

八、预防安全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天气预警信息全面研判形势,加强安全排查隐患治理,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九、积极参与防洪。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在紧急防汛期,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政府及其部门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使用完毕后归还或给予补偿。


 

十、主动配合避险。如遇有险情和极端天气,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单位做好防范、避险工作,对拒不配合防汛减灾紧急撤离指令撤离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人员,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撤离。 

 

遇到紧急情况时,请及时拨打119、110、120等电话寻求救援。

如需获取防汛实时信息,可拨打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478—8277780


 

广大市民朋友们,请您积极支持并自觉配合各级党委、政府的防汛部署安排,做好安全防范,确保安全度汛。


                                         巴彦淖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主办: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 蒙ICP备19004056号-1
网站标识码:1508000024 蒙公网安备 15080202000068号
E-Mail:1594759303@qq.com 联系电话:0478-852802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