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8·31”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年8月31日8时13分许,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力车间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依据相关规定,市政府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自治区安委办对事故查处挂牌督办。2025年2月24日市政府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定,市安委办组织成立乌拉特后旗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8·31”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相关单位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过程
由市安委办组织,参与事故调查的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派员组成评估组。
本次评估工作遵循“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围绕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座谈了解、查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台账资料、现场核验等方式,对该起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对1名企业有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乌拉特后旗应急管理局对8名责任人员和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对2名公职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5名公职人员给予诫勉和提醒谈话。
三、事故整改措施及建议落实情况
(一)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一是将安全环保部调整为应急与安全管理部,修订完善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等73项规章制度。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员工开展岗前安全培训、老员工开展岗位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能力培训,累计开展内部安全培训23场次、外部安全培训3场次。三是保障安全投入,按照相关规定提取420.24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安全培训、应急物资储备、隐患整改等支出。四是强化隐患排查,建立多层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结合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实施安全风险、隐患“啄木鸟计划”,通过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员工主动参与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累计报告安全问题674项、违章违纪8项,共奖励459人次、25000元,评选季度“啄木鸟”标兵13人次,奖励13000元。五是强化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对高处、有(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和查处“三违”行为205起。六是开展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以车间为单位、一线员工为主体,开展案例分析研讨会、正压呼吸器佩戴比赛、“慧眼识图辨隐患”等系列活动,累计开展90次,对表现优异的班组予以表彰奖励,奖励21600元。七是严格承包商资格审查,对承包商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推行承包商安全业绩评价机制,对连续三个月排名靠后的承包商予以取消入场资格。八是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增加《有(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进一步提升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常态化组织开展应急演练60场/次,涵盖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等演练。
(二)强化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1.乌拉特后旗应急管理局。一是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安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要求企业针对事故制定整改措施,开展自查自改,防范事故发生。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力量,进一步厘清和细化监管责任,将国城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和重点帮扶企业,推动形成监管合力。三是督促企业持续开展主体责任落实“一月一张表”自查自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风险隐患整治,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截至目前,企业“一月一张表”自查自改问题隐患1878项。四是结合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开展帮扶指导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排查风险隐患244项,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聘请专业讲师入企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以上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现场负责人员、外包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开展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3场次,参培人员223人次。
2.乌拉特后旗工信局。一是明确安全职责,制定了乌拉特后旗工信局《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落实方案》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具体措施》,并将具体检查内容形成清单。二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把准入关口,在产业发展规划、投资导向目录及行业技术标准制定方面,明确项目准入的安全技术要求,把“安全门槛”固化为准入标准,从源头杜绝低水平、高风险项目落实。三是推动技术升级,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工艺、技术和装备,重点支持自动化控制系统等改造项目。四是强化政策约束,试行项目申报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手续不健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或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不予享受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推荐等政策支持。五是深化宣传教育,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开展主体宣传、案例警示和知识竞赛等活动。
3.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管委会。一是完善园区机构设置,成立了“乌拉特后旗化工集中区安全应急保障中心”,建立健全化工集中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二是配齐配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了6名专职安全监管员。三是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制度,聘请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编制了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应急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四是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和队伍建设,园区特勤消防救援站配备消防车9两,45名消防战斗员,为园区应急处置提供保障。五是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园区开发建设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建立《入园建设项目联合决策咨询机制》、《企业(建设项目)退出管理机制》,制定《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三)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乌拉特后旗政府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为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张清单”。二是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共排查各类企业6490家(次),发现问题隐患9029项(重大隐患61项),已全部完成整改;企业自查重大隐患104项,已全部完成整改;立案78起,停产整顿19家,行政处罚469.32万元。三是对全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30户(次),发现一般隐患1038项(重大隐患41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全面落实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11个重点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燃气、工贸、电力等)256家企业全部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累计激励员工报告隐患7798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兑现奖金23.0226万元。五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现场活动等形式发布安全知识50余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4次。
四、评估结论意见
各被评估对象均落实了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
五、工作建议
一是持续强化责任落实,乌拉特后旗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定期“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二是深化源头风险防控,重点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三是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与技能培训,激发员工主动参与;四是完善应急体系,定期组织实战化演练,确保突发事件高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