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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10-12 09:12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
一、举报受理渠道
1、电话举报。(电话号码:12350)
2、书信举报。(地址: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
3、微信小程序举报。(下附小程序二维码)

二、举报受理范围
以下行业领域: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三、不予受理情形
同一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举报的;
无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事项以及违法违规事实不清楚的;
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4.其他依法依规判定不予接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