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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
发布日期:2022-09-08 15:22 来源: 访问量:207

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和“公正、高效”的原则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一、受理范围

单位和个人就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的或代市政府起草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进行的投诉举报。

二、接收渠道受理

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依托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以及来信来访等渠道接收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后,相应的政策制定科室、二级单位要立即受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局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

三、投诉举报的处理

受理投诉举报的科室、二级单位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照《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应及时补审。

2.政策措施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

3.属于例外规定的,应当向投诉举报人作出解释说明,并逐年评估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实施期限到期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

四、回应

按照“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受理投诉举报的科室、二级单位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或举报人,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