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负面清单
序号 |
禁止内容 |
责任部门 |
一、行政许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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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 |
危化科、基础科、综合科、应急调度科 |
2 |
对依法应当公示的内容未在政务平台公示 |
危化科、基础科、综合科、应急调度科 |
3 |
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危化科、基础科、综合科、应急调度科 |
4 |
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
危化科、基础科、综合科、应急调度科 |
5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
危化科、基础科、综合科、应急调度科 |
6 |
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 |
危化科、基础科、综合科、应急调度科 |
7 |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
危化科、基础科、综合科、应急调度科 |
8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 |
危化科、基础科、综合科、应急调度科 |
9 |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
危化科、基础科、综合科、应急调度科 |
10 |
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
危化科、基础科、综合科、应急调度科 |
11 |
擅自向申请人收费 |
危化科、基础科、综合科、应急调度科 |
12 |
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
危化科、基础科、综合科、应急调度科 |
二、行政执法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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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
市应急管理执法支队 |
14 |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
市应急管理执法支队 |
15 |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
市应急管理执法支队 |
16 |
违反关于委托处罚规定 |
市应急管理执法支队 |
17 |
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 |
市应急管理执法支队 |
18 |
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
市应急管理执法支队 |
19 |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 |
市应急管理执法支队 |
20 |
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 |
市应急管理执法支队 |
21 |
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 |
市应急管理执法支队 |
22 |
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
市应急管理执法支队 |
23 |
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 |
市应急管理执法支队 |
三、政府采购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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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将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
办公室、科技规划科 |
25 |
未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
办公室、科技规划科 |
26 |
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办公室、科技规划科 |
27 |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
办公室、科技规划科 |
28 |
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 |
办公室、科技规划科 |
29 |
未依照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 |
办公室、科技规划科 |
30 |
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
办公室、科技规划科 |
31 |
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
办公室、科技规划科 |
32 |
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 |
办公室、科技规划科 |
33 |
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 |
办公室、科技规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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