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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03-08 16:48 来源: 访问量:207
成文时间:2022年3月8日
发布时间:2022年3月8日

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主线,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谋划工作思路,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全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手册》要求,在2021年行政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市202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目的

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事故风险,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按照国家、自治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要求,立足于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构建和谐巴彦淖尔提供安全保障。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4、《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令);

5、国家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6、《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指导意见(试行)》(内应急字〔2021〕126号);

7、《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室发2019〕41号);

8、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9、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批复》;

10、《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编审工作的通知》(矿安〔2021〕167号)。

四、主要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新常态下安全生产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防管控体系,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力度,强化从严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防控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五、任务分工

市局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其管辖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具体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完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六、检查方式

按照“执法有计划、检查有方案、工作有标准、监管有力度、整改抓落实、执法必到位”的原则,做到事先制定现场检查内容,事中如实填写现场记录和整改指令、复查意见书等法律文书,事后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并归档。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法律程序进行立案、调查等。

七、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按照“三定”方案,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涉及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人员共有25名,其中市应急管理局人员20名,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5名。市应急管理局授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八、行政执法工作日确定

2022年法定工作日为6225个工作日。

计算方法(365天-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116天)×25名行政执法人员=6225个法定工作日。

九、行政执法工作安排

2022年执法监督检查安排4516个工作日,非执法监督检查安排1710个工作日。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计划安排600个工作日,其中:

1)依托专家力量对市级监督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生产经营单位年内进行1次全覆盖检查,计划安排300个工作日;

2)对非市级监督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度和监督,计划安排260个工作日;

3)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计划安排40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3916个工作日,其中:

1、综合协调科,计划安排1000个工作日,其中:

1)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安排200个工作日;

2)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工作,计划安排300个工作日;

3)承办全市性安全生产会议,定期研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计划安排200个工作日;

4)负责全市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的考务、考试工作,并监督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工作,计划安排300个工作日。

2、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计划安排261个工作日,其中:

1)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计划安排5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计划安排60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计划安排15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备案,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

6)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

7)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计划安排36个工作日

8)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50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基础科,计划安排680个工作日,其中:

1)实施行政许可,计划安排415个工作日

2)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计划安排35个工作日

3)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

4)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计划安排200个工作日。

4、规划科技科,计划安排490个工作日,其中:

(1)编制并印发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十四五”发展规划,计划安排60个工作日;

(2)做好巴彦淖尔市安全文化体验基地及现代化物资装备库建设项目、巴彦淖尔市航空应急救援场站建设项目前期项目准备工作,计划安排60个工作日;

(3)继续完善“智慧应急”后期建设项目,丰富系统数据,反复推演,全市各单位系统、网络应接尽接;对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任务书》,承接业务系统分级应用工作,推动“智慧应急”后续项目建设。计划安排230个工作日;

(4)督促旗县开展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和“智慧应急”系统应用工作,计划安排20个工作日;

(5)开展信息化应用培训等相关工作,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

(6)承担全市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的协调服务工作,计划安排60个工作日。

(7)承担中介机构资质管理监督工作,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

5、调查评估科,计划安排390个工作日,其中:

1)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计划安排180个工作日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计划安排90个工作日;

    3)统计分析工作,计划安排120个工作日。

6、政策法规科,计划安排495个工作日,其中:

1)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安排230个工作日

2)开展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计划安排200个工作日

3)其它工作,计划安排65个工作日。

7、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计划安排600个工作日,其中:

1)配合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计划安排50个工作日

2)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计划安排100个工作日

3)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计划安排50个工作日

4)配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计划安排30个工作日

5)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计划安排200个工作日;

6)完成国家信用信息系统、法制巴彦淖尔平台、“互联网+执法”等平台和系统的执法信息录入工作,计划安排17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1710个工作日,其中:

1、机关值班,计划安排60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计划安排500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计划安排11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计划安排200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计划安排125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计划安排175个工作日。

综上所诉,按照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计划编制计算方法,核定我局机关2022法定工作日为6225个工作日实际安6226个工作日。

十、工作要求

(一)规范程序,精细执法

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法,全程使用执法设备记录、保留执法过程,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推行精细化、标准化、表格化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关键部位、重点设施设备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不断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提高素质,文明执法

各科室、二级单位要加强行政执法自身建设,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执法形象教育,努力提高应急管理干部执法素质,加强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正廉洁、执法有力的安全监管队伍。

(四)拟定方案,严格执行

各科室、二级单位根据本计划,结合各科室及二级单位各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相应的季度执法工作计划和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企业及具体负责人,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各科科长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和二级单位编制的执法计划和执法检查方案负责落实。

十一、编制说明

(一)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合理划分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和执法力量配置,减少执法层级,市应急管理局各职能科室在监督核查和行政许可审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交属地有关执法部门,实现纵横双向整合,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下移。

(二)因上级部门、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因素,本计划可因时、因事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变更。

(三)局机关工作日总计6225个工作日实际计划安6226个工作日,大于法定的工作日,其中:执法检查安排600个工作日,其他监督核查工作安排3916个工作日,非执法检查安排1710个工作日。同时,受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拟文转文等是我局2022年全年都要进行的工作,在工作安排上与其它工作可能相交叉。因此,实际工作中,除机关值班、公务员年休假、病假外,其它工作都需相互交叉进行。

(四)本工作计划中确定了市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名单,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在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计划时可以不对市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进行重复执法。

(五)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应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执法手册》(2020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经政府批准后,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附件2022年市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8日

 

 

 

 

 

 

 

2022年市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乌拉特后旗欧布拉格铜矿有限责任公司

3、内蒙古乌拉特中旗图古日格金矿有限公司

4、巴盟乌中旗甲胜盘铅锌硫铁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包头市昶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6、乌拉特前旗华航科技有限公司

7、乌拉特前旗神然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8、巴彦淖尔飞尚铜业有限公司

2022年执法工作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