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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02 23:02 来源: 访问量:207

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一九年二月二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的工作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 市安监局主要职责

1) 拟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直部门和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自治区要求,制订和分解落实全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并监督执行。

3) 负责汇集和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调度统计分析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较大事故救援工作。

4)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和分解全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按年度进行考核和检查落实。

5) 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 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申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8) 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9) 指导、监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0) 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11) 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12)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受市安监局委托,依法开展执法监察。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进行查处;指导协调各旗县区安全生产监察队伍的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安监系统执法监察、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并进行调查处置。配合和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3. 市矿山救护支队主要职责

依据《矿山救护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等法律、法规,承担我市境内矿山企业(石油、天然气和液态矿除外)事故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爆破、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性工作;参加审查矿山应急救援预案或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参与矿山安全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负责兼职矿山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矿山企业搞好职工的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知识的培训教育。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预算包括:市安监局本级和局属参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

(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安监局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3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1家。

人员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退休人数

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9

14

5

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局

12

10

5

巴彦淖尔市矿山救护支队

20

15

5

(二)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

巴彦淖尔市矿山救护支队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882.3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9.82万元,下降11.07%,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年度个别项目费用本年不继续开展。

支出预算882.3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9.82万元,下降11.07%,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年度个别项目费用本年不再继续开展。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88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2.38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88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38万元,占比49.45%;项目支出446万元,占比50.5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2019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822.38万元,非税收入支出60万元,用于以下方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及事业单位离退休(类)人员经费支出369.95万元,占支出41.93%;公务费(类)支出66.43万元,占支出7.53%;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一般行政事务(应急管理)(类)支出446万元,占支出50.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82.3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1.23万元。主要由于退休人员工资改革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持类872.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58万元。主要由于上年度个别项目费用本年不再继续开展。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4.8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9.11%;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56万元,增长53.0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相较无变化,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87万元,增长93.5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0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9.46%,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69万元,增长51.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07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9.46%,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69万元,增长51.76%。增加主要是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转隶,职能职责增加,将原消防、森林消防、减灾中心、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全部划入我单位,工作量大大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43万元,比上年增加2.55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中包括高危下井补贴(“差旅费”中列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6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6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公开绩效目标7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3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晔        联系电话:0478-8528010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巴市安监局2019年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汇总表).xls
巴市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