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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0-05-25 10:10 来源: 访问量:207

 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0年5月2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综合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旗县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贯物落实国家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推动全市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照统一部署,牵头建立全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推动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按权限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全市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全市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指导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职责权限组织协调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推动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七)按权限协调指挥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八)协调指导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早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全市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九)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我市有关部门和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十ー)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四)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接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市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协调指导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早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按授权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和火险、火灾信息发布工作。

2)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査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早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早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全市防汛抗早指挥部以及水利局防汛抗早的有关要求,执行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

5)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森林和草原消防部门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等工作。

6)根据实际情况,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商应急管理局,以全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在全市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按权限组织编制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根据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2.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受市应急管理局委托,依法开展执法监察。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进行查处;指导协调各旗县区安全生产监察队伍的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安监系统执法监察、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并进行调查处置。配合和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支队主要职责

依据《矿山救护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等法律、法规,承担我市境内矿山企业(石油、天然气和液态矿除外)事故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爆破、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性工作;参加审查矿山应急救援预案或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参与矿山安全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负责兼职矿山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矿山企业搞好职工的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知识的培训教育。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预算包括: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和局属参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

(一)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4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2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退休人数

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

29

25

7

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局

14

13

5

巴彦淖尔市应急救援支队

33

29

6

巴彦淖尔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3

3

1

 

(二)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及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巴彦淖尔市应急救援支队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巴彦淖尔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964.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2.03万元,增长9.29%,增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后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支出预算964.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2.03万元,增长9.29%,增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后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96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64.41万元,占比100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96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4.41万元,占比79.26%;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比20.74%。

主要用于财政拨款支出数为964.41万元,非税收入支出52万元,用于以下方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及事业单位离退休(类)人员经费支出672.18万元,占支出69.72%;公务费(类)支出92.23万元,占支出9.56%;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一般行政事务(应急管理)(类)支出446万元,占支出20.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64.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4.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5.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5.84万元。增加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和2020年较上年社评工资增加,相应社保缴费增加。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等。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持类821.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1.25万元。主要由于上年度个别项目费用本年不再继续开展。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63万元,增长9.35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28万元,增长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 2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65万元,增长43 %。增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增加接待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93万元,增长10.2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62万元,增长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8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4.93万元,增长10.27%,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62万元,增长9.6%。增加主要是由于由于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公车使用频次增加,本年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23万元,比上年增加25.8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具体明细如下:办公费24.3万元,印刷费3.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5.14万元,邮电费1.15万元,取暖费5.3万元,物业管理费8.26万元,差旅费1万,维护(修)费1万,培训费2.8万,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7.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6万元,退休费10.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99.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7.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4其中:机要应急车辆4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公开绩效目标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0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野      联系电话:0478-852802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以总表形式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

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委托函.pdf
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国资非税(1).xlsx
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汇总表+分项表)(1).xls